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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二)

2009-2-21 17:27| 发布者: 美好时光| 查看: 658| 评论: 0|原作者: 佚名|来自: 花卉中国

  5.1.1.10  园林树木修剪时,落叶树一般不留橛,针叶树应留1cm~2cm长的橛。修剪的剪口必须平滑,不得劈裂,并注意留芽的方位。直径超过4cm以上的剪锯口,应用刀削平,涂抹防腐剂促进伤口愈合。锯除大树杈时应注意保护皮脊。

    5.1.2  灌水、排涝

    5.1.2.1  应根据本市气候特点、土壤保水、植物需水、根系喜气等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浇水, 促其正常生长。浇水前应先检查土壤含水量(一般取根系分布最多的土层中的土壤,用手攥可成团,但指缝中不出水,泥团落地能散碎,就可暂不浇水;杨柳树等较喜水的树木则土壤含水量可适当多一些)。

    5.1.2.2  新植树木应在连续5年内充足灌溉,土质保水力差或根系生长缓慢树种,可适当延长灌水年限。

    5.1.2.3  浇水树堰高度不低于10cm,树堰直径,有铺装地块的以预留池为准,无铺装地块的,乔木应以树干胸径10倍左右、树冠垂直投影的1/2为准,并保证不跑水、不漏水。

    5.1.2.4  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足浇透,严禁用高压水流冲毁树堰。

    5.1.2.5  喷灌时应开关定时,专人看管,以地面达到径流为准。

    5.1.2.6  在使用再生水浇灌绿地时,水质必须符合园林植物灌溉水质要求。

    5.1.2.7  在雨季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防止植物因涝至死。绿地和树池内积水不得超过24小时;宿根花卉种植地积水不得超过12小时。

    5.1.3  中耕除草

    5.1.3.1  在植物生长季节要不间断地进行中耕除草,应除小、除早、除了。除下杂草要集中处理,并及时清运。

    5.1.3.2  在具野趣游憩地段可采用机械割草,使其高矮一致。

    5.1.3.3  在绿地内采用化学药剂除草时,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

    5.1.4  施肥及土壤改良

    5.1.4.1  应根据园林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施肥,平衡土壤中各种矿质营养元素,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

    5.1.4.2  在树木休眠期以有机肥为主,在与土壤拌匀后,采用穴施、环施和放射状沟施等方法。施肥后踏实,并平整场地。

    5.1.4.3  在树木生长季节可根据需要,进行土壤追肥或叶面喷肥。

    5.1.4.4  园林树木施肥量应根据树木大小、肥料种类及土壤肥力状况而定。施用时要用量准确,并充分粉碎,与土壤混合后要撒施均匀,随即浇水,严禁肥料裸露。

    5.1.4.5  用铁篦子等完全封闭的树埯,应预留专门的灌溉和施肥口。

    5.1.5  更新、调整和伐树

    5.1.5.1  种植结构调整和伐树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5.1.5.2  具备以下条件上报批准后再移植或伐树:

    5.1.5.2.1  密植林的调整与间伐。

    5.1.5.2.2  更新树种。

    5.1.5.2.3  枯朽、衰老、严重倾斜、对人和物体构成危险的。

    5.1.5.2.4  配合有关供电、建筑或市政工程。

    5.1.5.3  伐除树木时,应设安全员,划定安全范围并围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伐除的树干、树枝等要随时清运;树桩高度应尽量降低,并必须在两日内刨除树桩,并及时采取补种或铺装措施,做到场光地净,确保绿化景观的完美和行人、车辆的安全。

    5.1.6  病虫害防治

    5.1.6.1  防治园林植物病虫害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

    5.1.6.2  应科学、有针对性地进行养护管理,使植株生长健壮,以增强抗病虫害的能力。

    5.1.6.3  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止病虫扩散、蔓延。

    5.1.6.4  应加强病虫检查,发现主要病虫害应根据虫情预报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对于危险性病虫害,一旦发现疫情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迅速采取扑灭措施。

    5.1.6.4.1  生物防治

    应保护和利用天敌,创造有利于其生存发展的环境条件。具体方法主要包括以微生物治虫、以虫治虫、以鸟治虫、以螨治虫、以激素治虫,以菌治病虫等。

    5.1.6.4.2  物理防治

    主要包括饵料诱杀、灯光诱杀、潜所诱杀、热处理、截止上树、人工捕捉、挖蛹或虫、采摘卵块虫包、刷除虫或卵、刺杀蛀干害虫、摘除病叶病梢、刮除病斑、结合修剪剪除病虫枝等。

    5.1.6.4.3  化学防治

    a) 应选用高效、低毒、无污染、对天敌较安全的药剂。被北京农药管理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如:六六六、滴滴涕、西力生、赛力散、毒杀芬、甲六粉、乙六粉、氯乙酰胺、氯乙酸钠、培福明、杀虫脒、二溴氯丙烷、蝇毒磷乳粉、除草醚、三氯杀螨醇、氧化乐果、久效磷、对硫磷等对人毒性较大、污染较重、对天敌影响较大的化学农药在园林植物的养护中同样严禁使用。用药时,对不同的防治对象,应抓住时机,对症下药、安全用药,不得随意加大浓度。注意不同药剂的交替使用,同时,尽量采取兼治,减少喷药次数。

    b) 选用新的药剂和方法时,应先经试验,证明有效和安全时,才能大面积推广。

    5.1.6.5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及《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

    5.1.7  防寒

    5.1.7.1  加强肥水管理,特别是返青水和冻水应适时浇灌,并浇足浇透。合理安排修剪时期和修剪量,使树木枝条充分木质化,有效控制病虫害的发生,提高抗寒能力,确保树木安全越冬。

    5.1.7.2  对不耐寒的树种和树势较弱的植株应分别采取不同防寒措施。

    5.1.7.2.1  对雪松等耐寒、耐旱、抗风能力差的边缘树种在新植3年内应搭设风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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