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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万老人社区看病乙类药取消自费部分

2009-2-22 07:43| 发布者: 舒云| 查看: 29| 评论: 0|原作者: 佚名|来自: 中健网

社区看病将继续降低费用。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助理巡视员张大发透露,今年到社区看病的老年人如果购买乙类药,其自费部分将取消,预计将近200万老人可以享受该优惠政策。

  乙类药多是价格较高、需长期服用的药品。
 
 
 
目前,甲类药品采取实报实销政策,乙类药品需要参保人员自付10%的费用。今后,凡是到社区看病的退休人员可免去10%的自费比例。目前试点工作已经扩大到30个社区,预计今年在全市社区医院推广。

  据介绍,为鼓励居民到社区医院看病,本市已对社区医院实行收支两条线,社区医务人员可以安心为居民提供医疗服务,医护人员待遇由政府买单。社区医院的高血压(专题 访谈 咨询)、糖尿病(专题 访谈 咨询)用药由政府采购,有300多种药已经招标完毕,居民可以比市场上、大医院低约30%的费用拿药。

  随着老龄化社会进程加快,老年人成为社区慢性病的多发人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今年将重点解决高发病人群“看病贵”问题。

  ■名词解释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由甲类药品目录和乙类药品目录两部分组成。

  甲类药品:是指由国家统一制定的、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物中价格低的药物,使用这类药物所发生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支付费用。

  乙类药品: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能力部分支付费用的药物,使用这类药品发生的费用先由职工自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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