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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烫伤后病程划分的原则

2009-2-22 13:47| 发布者: 舒云| 查看: 11| 评论: 0|原作者: 佚名|来自: 中健网

人体不慎遭受烧烫伤后,为判断伤害的程度,根据病程变化可分为3期:

  1、体液渗出期:为烧伤后的早期变化。轻者水肿起水泡,烧伤面积较大时,体液的丢失量也大,如治疗不及时会造成血容量减少而发生休克。渗出在36~72小时后停止而开始吸收或消肿。

  2、急性感染期:主要来自创面的污染,加之伤后人体的抵抗力降低,细菌在创面上繁殖,导致创面感染,加重组织的损伤。细菌还随着体液的吸收进入血液引起败血症或脓毒血症。

  3、修复期:人体的修复在创面出现炎症后不久即已开始。1度烧伤一般3~5日痊愈,不留疤痕。浅2度烧伤如无感染,半月左右痊愈,不留疤痕。深2度烧伤3~4周可痊愈,多留有疤痕。3度烧伤焦痂脱落后形成肉芽创面,须植皮才能愈合,并留有大量瘢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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