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卫生厅了解到,今年黑龙江省卫生系统将严格收费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对严重乱收费问题,将追究主要领导和主管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规定,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生有义务耐心地向患者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 今年,黑龙江省将进一步实行诊治患者重要事项逐级报告制度,及诊治患者重要事项向患者告知制度;建立和实行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处方评价和不当处方公示、点评制度等。继续推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报告互认共享制度,避免和减少重复检查。在卫生系统的收费中,要求各医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禁止自立项目、分解项目等违规收费行为。要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完善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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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冀B2-20050128号-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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