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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小娜,十九岁,刚考入大学。作为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大学生,谁也不曾想到她会是个"卖淫女",直到有一天她被公安部门收容。她说她这样做是在报复母亲,因为她母亲重男轻女,喜欢她弟弟而讨厌她。她认为她母亲还嫉妒她长得漂亮,所以常常骂她"小骚货"。于是,她决定真的去这样做,而丢那个“自命不凡的恶女人”(指她母亲)的脸。然而,最终最受作贱的还是她自己啊。 这个案例是典型的性越轨行为。青少年的性越轨行为有一致的年龄特征,小娜的行为更是荒唐至极啊! 俗话说,"哪个少男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怀春"。青春期的到来,性心理的萌动,使这个年龄的女孩子容易为情所惑,进而在性行为上越轨。 早恋的孩子如今越来越多,家长和老师的压制往往起到的只是反作用。秘密的幽会使他们感到更刺激,爱起来也更热烈。如果伴有接吻、抚摸,一旦激起强烈的性冲动,再要控制就十分困难。这尽管不排除纯情少年间的偶发性越轨行为,但亦有相当的女孩子就此稀里糊涂,成了某些居心不良、品性不端者的牺牲品。 失身又被抛弃的女孩若处理不当,是极危险的。一方面她们就可能自卑失落,一蹶不振,阴影难消;另一方面她们中有不少人自暴自弃,自甘堕落,或为金钱性欲出卖色相,或为报复男性,纵情声色。 在如今商品经济社会中,为钱卖身的女性青少年并不少见。也许,在第一次卖身时,她们尚存的自尊心和道德感,还会令她们追悔、内疚,但一旦迈出了第一步,往往就会越陷越深,走上性犯罪的道路而无法自拔。的确,放弃了传统道德和贞操观,不去考虑自身的尊严,有什么比卖身更容易来钱的呢?然而人毕竟是人,许多出卖肉体的女性,尤其是受过较好教育的女性,内心会有一丝挥不去的自卑感和孤寂感,但陷进去的又有几人能自觉地回头呢?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给青少年多些爱护。 无论孩子的性越轨是自发的,还是暴力被迫的,当周围知道事实后,首先应避免的是感情用事,雪上加霜。特别是父母,作为孩子身边最亲近的人,当受到冲击的孩子认为自己再也不纯洁了,父母的关心爱护便是使自己重新振作回头的首要条件。 尽管父母生气、情绪激动,但一味就此攻击孩子,会让孩子觉得这一错便没有生路,只有将错就错,一错到底了。"小色鬼"、"小骚货"这种污辱性的"贴标签"做法,只能使孩子在歧路上越走越远。偶尔的过失变成了问题行为,进而发展成为性犯罪,我想这不会是家长所愿看到的吧。 其实,事后的关怀只能是亡羊补牢,事前的爱才更为可贵。如果那位母亲能平等地对待子女,多给女儿一点爱,想必小娜是不会走上歧路的。如果家庭多些温暖,父母多些与孩子平等交流的机会,那尚在成长中的青少年人就能更乐意地听从父母的意见和指点,能更注重从家里寻求情感寄托,而不是去和一个外人打交道。 当然,我们还要与孩子共同思考性问题 也许大人们会觉得尴尬而难以启齿,但与其逼着孩子去作自我探索或一无所知干出蠢事,还不如主动去上好这青春期必修课。父母应配合学校的性教育做些工作,尤其当学校的生理卫生课并不到位的时候。性的知识,对性的态度和思考,这些都是大人应教给孩子的。认真地与孩子谈,让孩子觉得这是件严肃的事,同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他证明这一点。这样,才能使孩子成为一个有责任感的成熟的人。 从生理上看,青少年是人生进入成年期的前一站。在青春期之后,青少年已开始试着更深入地把目光投向自身和他人的内心世界。他们的心理发展是很必要的,而性心理作为心理发展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没理由让它滞后或空缺。我们不能只在发生问题后去指责孩子,如果孩子没能健康成长,那家长就必须为他们自已的无知或漠视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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