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中分明写着"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家长和诊所却给婴儿服下,险些要了孩子的命。8月24日,记者从山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获悉,近日,先后有两名女婴因服用某药业集团生产的枇杷止咳颗粒产生不良反应。该中心相关专家提醒,给孩子用药时,一定要用儿童药,且不管服用什么药,都要注意用药禁忌。 近日,两名女婴先后被紧急送往太原某医院,其中一名患儿出生40天,另一名出生39天。两名患儿最初的症状都是咳嗽、有痰,并伴有发热。出生40天婴儿的家长,在日常用药中发现某药业集团生产的枇杷止咳颗粒疗效不错,便自行在药店购买了一盒,给孩子口服了1/3袋。服用1次后,孩子即出现嗜睡,不吃奶,表情淡漠,呼吸微弱,脉搏加快,体温降低的症状,而且受到强烈刺激也无反应。出生39天的婴儿则是在一家诊所服用了同样的药,同样的剂量,出现了同样的症状,甚至孩子的呼吸一度微弱,直至停止。两名患儿来到该医院后,医生紧急使用呼吸机、吸氧、呼吸兴奋药物、给予胸外心脏按压等抢救治疗后,病情都得到了控制。 8月12日,医院将这两例严重不良反应病例报告给了山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该中心专家查阅药品说明书后发现,这一药物所含成分有罂粟壳、百部、白前、枇杷叶等,并明确指出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因此,确定这两例严重不良反应事件与该药有明显的因果关系。 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相关专家表示,罂粟壳中含有吗啡成分,对儿童有镇静抑制作用。儿童服用并出现症状后,一旦抢救不及时,就面临生命危险。家长是孩子安全用药的首要决定者,即使是非处方药,用药前也应该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药店从业人员应加强自己的责任意识和职业素养,对于患者购买的非处方药,应多嘱咐按说明书使用,注意用药禁忌;患者、医务人员应坚持药品不良反应可疑即报的原则。一旦发现疑似药品不良反应的事件,要及时拨打山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电话0351-7239763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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