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济南市劳动保障局获悉,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首次在社区劳动保障中心进行缴费,参保缴费等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于9月1日起可顺利参保缴费。 据了解,济南市劳动保障局于8月下旬连续举办了两期城镇居民医保培训班,对市内六区医保经办机构及市内六区所属88个街道(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50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居民医保政策、业务操作培训。 济南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各区医保机构办和街道(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招聘了200余名医保协管员,经集中培训后充实到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和街道(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这部分医保协管员将负责市内六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业务咨询、参保登记、受理门规证申报资料、医保卡管理等多项居民医保管理的具体业务。经过专门培训,从事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500多名专职工作人员已全部到岗。 另外,待济南市中小学新学期开始后,济南市劳动保障局还将择期对全市各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居民医保经办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以保证济南市居民医保启动后的参保登记、缴费等工作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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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冀B2-20050128号-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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