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从武汉市劳动保障局传出消息,武汉市政府再次扩大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即日起,武汉居民医保将新接纳三类人员。 这三大群体是:非武汉市城镇户籍,在该市各类中小学(包括职高、中专、技校)就读,且在该市取得学籍的在校学生;在武汉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失地农民;非武汉城镇户口,但长期居住在武汉城镇的非从业人员。 据规定,上述三类人群若未参加政府主办的其他形式的医疗保险,均可在自愿的原则下,按照《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参保。 据介绍,中小学生参保的补助由其学籍所在地的区政府承担;失地农民的补助由其居住地的区政府承担;在汉长期居住的外地人,其参保补助则由其暂住证所在地的区政府承担。 即日起,这三类人群均可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办理参保手续。上述人员参保时,需分别提供学籍证明、户口薄或暂住证。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三类人群的缴费标准和补助额度,均按照武汉市城镇居民的现行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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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冀B2-20050128号-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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