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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菜油条等食品易滥用添加剂

2009-2-22 14:15| 发布者: 舒云| 查看: 7| 评论: 0|原作者: 方芳|来自: 北京日报

  第一批非食用物质及易滥用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公布

  本报讯 (记者 方芳) 昨天,卫生部公布了首批17种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以及10类加工过程中容易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名单,包括渍菜、水果冻、油条等。

  根据国务院部署,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等9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

  卫生部昨天公布的首批名单显示,17种非食用物质可能在食品中违法添加,包括:吊白块、苏丹红、王金黄、块黄、蛋白精、三聚氰胺、硼酸与硼砂、硫氰酸钠、玫瑰红B、美术绿、碱性嫩黄、酸性橙、工业用甲醛、工业用火碱、一氧化碳、硫化钠、工业硫磺、工业染料和罂粟壳。加工过程中容易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则分别是:渍菜(泡菜等)、水果冻和蛋白冻类、腌菜、面点、月饼、面条、饺子皮、糕点、馒头、油条、肉制品和卤制熟食、小麦(2014,3.00,0.15%,吧)粉。

  卫生部表示,该名单仅为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提供线索,并不能涵盖行业内存在的所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监督执法和处理案件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当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及时增补相关信息。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可以向当地相关监管或行业主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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