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洪雅县秋季绿化工作中,实施了一项“重要行动”:按照该县秋季绿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干部职工,都必须在自家阳台上或庭院内栽种至少两株三角梅。督查发现未栽种者,将受到通报。”这一“全城遍栽三角梅”的统一行动,实施过程中引发了争议(《华西都市报》10月22日)。 全城被红花绿叶的三角梅装扮当然是美丽的,只是再美丽也难以让人排解心底的郁闷:种不种花,是个体的自由和权利,有人喜欢在阳台上养花,而有人就未必喜欢———政府凭什么强制性要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统统都在阳台上种花呢?就算是要种花,为什么非要统一种植三角梅呢?养花本是一种业余爱好,所谓“牡丹兰花、各有所爱”,一刀切地命令所有人统统栽种三角梅,实在是行政权力越过了应有的边界,有侵权之嫌。 “满城遍栽三角梅”,让我想起了“满城尽是慈善家”———近日,河南省荥阳市出台措施,要在全市设立1000多个慈善组织,推举出5000多个慈善大使,荥阳市委领导宣布,要将荥阳打造成“慈善城市”。无论是慈善城市还是绿色城市,都不是行政权力“命令”出来的,需要长期发展和点滴积累,需要公众自觉来作为支撑。靠红头文件和行政命令推动的“满城遍栽三角梅”,不过是一种虚假繁荣,满足的只是权力的自我陶醉。 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万能的,但在少数一些地方,个别公权力却想要或者正在努力扮演“万能者”。轻飘飘的一纸红头文件,“抓”旅游、“卖”番茄;“满城尽是慈善家”、“满城遍栽三角梅”……与“被栽”的三角梅或者“被慈善”的老百姓、“被旅游”的公务员相对应的,是被娱乐的公权———陷入好大喜功的政绩幻觉中不可自拔。对此,我们要保持应有的警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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